行政長官董建華再度委任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為授勳事務委員會主席,另委任陳坤耀和錢果豐為委員,為期1年,由明年1月1日起生效。
其他獲再度委任的委員,包括財政司司長、梁振英、鄭耀棠、孔祥勉、民政事務局局長、公務員�用委員會主席,以及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
政府每年均會頒授勳銜及獎勵,以表揚個人對香港作出重大貢獻,以及盡心竭力服務社群的個別人士。此外,英勇可嘉的人士也會獲頒勳銜及獎勵。
根據回歸後實施的授勳及嘉獎制度,有關授勳或嘉獎的建議是否獲得批准,須由行政長官個人作出決定。
為確保有關建議一致而恰當,並符合既定準則,有關提名會由授勳事務委員會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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