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宣布,西區裁判法院由明年1月2日起,與東區裁判法院合併。
關閉西區裁判法院及重新調配資源後,司法機構每年約可節省570萬元經常性開支。
西區裁判法院將於同日起停止運作,該法院已服務了社區18年。目前所有由該法院處理的法庭程序,將交由東區裁判法院或其他裁判法院處理。
騰空後的西區裁判法院的用途,司法機構仍在與政府商討。
司法機構計劃於2004年年底前,關閉北九龍裁判法院,並於2005年合併荃灣及屯門裁判法院。有關細節仍有待安排。
現於西區裁判法院工作的3位裁判官,將調往其他裁判法院工作,包括東區裁判法院。至於法院支援人員,也會分派至其他裁判法院或司法機構其他辦事處工作。
東區裁判法院的案件輪候時間,將因此而延長,但司法機構會盡量維持輪候時間在3個月以內。
司法機構表示,由於整個公營部門需要達致節約效益,今次合併裁判法院是司法機構為達致節約效益而作出努力。然而,司法機構將繼續維持司法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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