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年第3季共收到559宗根據《公開資料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其中494宗(即88.4%)獲提供全部或部分所需資料。
在餘下個案中,12宗(2.1%)被拒;53宗的申請人撤回要求或仍在處理。
自《公開資料守則》1995年3月推行以來,根據該守則索取資料的要求共有14,351宗,其中12,908宗(即89.9%)獲提供全部或部分所需資料,只有266宗(1.9%)要求被拒。
轉介到其他組織、申請人撤回要求或仍在處理的個案共1,177宗。
市民若不滿意政府部門的回覆,可向更高級的職員要求覆檢。覆檢後,若仍不滿意,則可向申訴專員投訴。
申訴專員今年第3季共接獲3宗投訴,其中兩宗的投訴人撤回或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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