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為期6周的選民登記運動期間,共接獲超過310,000份選民登記申請表。
這次運動由6月1日展開,至7月16日結束。所收表格包括新登記的申請和更新住址通知。
政制事務局表示,截至7月20日為止,選舉事務處已核實約193,000份登記申請表,其中約95,000份(即49%)屬新登記,而98,000份(即51%)為更新住址通知。
自上次為加入2002年正式選民登記冊而進行的登記去年3月16日結束以來,選舉事務處一直繼續收到新申請和更新住址通知。
在2002年3月17日至今年5月31日期間,選舉事務處已接獲約8,800份登記申請及62,000份住址更改通知。
所有已核實的新登記申請和住址更改,將納入2003年臨時選民登記冊內。
按照《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32條的規定,選舉登記主任必須在8月15日之前編訂和發表臨時選民登記冊。
臨時選民登記冊將在8月15日至29日公開給公眾查閱。其後選舉登記主任將按照第32條的規定,在9月25日之前發表正式選民登記冊。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