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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香港政府新聞處網上採訪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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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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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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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會通過開徵邊境建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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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洲管制站改善工程
改善設施:邊境建設稅的收入,將用以支付改善邊境建設的開支。圖為建議的落馬洲管制站改善工程。

     行政會議今天通過開徵邊境建設稅,《邊境建設稅條例草案》本周五(6月6日)刊憲,6月11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政府計劃在2004 - 05年度內開徵邊境建設稅,估計每年可增加10億元額外收入。

 

     政府將主要採取站外收稅方式收稅,即由交通營運人在收取交通費時,一併收取稅款。

 

     條例草案建議,所有經陸路、海路或港口管制站離港的人士(乘私家車離境的人士除外),每人須付18元邊境建設稅。

 

陸路離港私家車繳100元

 

     經陸路離境站離港的私家車,每部車輛須繳稅100元。運輸署將透過海關現有的車牌自動辨認系統,記錄離境車輛資料,向私家車車主發出賬單收取稅款。

 

     但條例將作出若干豁免,部分獲豁免的人士,包括跨境的全日制中小學學生、12歲以下的小童、司機、船員,以及其他操作陸上交通工具(包括貨車)、渡輪、郵輪人士。

 

     郵輪過境旅客、因天氣惡劣或緊急情況抵港的旅客,以及因有關法例有權獲豁免付稅的到訪外交人員、領事人員及指定國際組織成員,也獲豁免。

 

推出寬減優惠助跨境人士

 

     為減輕經常跨境來往人士的負擔,政府將推出按月繳付稅款的寬減優惠,相等於15程應繳稅款,即270元。

 

     然而,郵輪(包括賭船)及私家車的乘客,不能享用這項稅款優惠。

 

     至於目前在中國客運碼頭和港澳碼頭離港旅客的18元乘客登船費,在開徵邊境建設稅後,將被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