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胡國興表示,對村代表選舉監管的嚴謹程度,將與其他公共選舉,如立法會及區議會等選舉完全相同。
胡國興在港島獅子會晚餐例會致辭時指出,這次村代表選舉,與過往的主要分別,是只有已按選民登記規例登記為選民,以及名列在正式選民登記冊的人士,才有資格在他們已登記的鄉村投票。
曾在以往的村代表選舉中登記的人士,也必須重新登記。
他說,新例生效後首次村代表選舉,將在今年7、8月連續六個星期的周六和周日舉行,為新界的707條鄉村,合共選出1,480名村代表,包括787名原居民代表及693名居民代表。
民政事務總署將在3月1日至21日期間,舉行村代表選舉選民登記。
胡國興指出,村代表選舉的提名期,通常是一周。候選人必須由最少五名有關鄉村的選民提名。每名選民所提名的候選人,不能多過須選出的村代表數目。
當有效提名候選人多過村代表的議席數目時,便須舉行投票。
競選開支上限將視登記選民數目而定,在不多於1,000名登記選民的鄉村上限為14,000元;在多於1,000名登記選民的鄉村上限為20,000元。
胡國興指出,村代表選舉採用的投票制度,是簡單或相對多數制,即 「得票最多者當選」制。
要留意的是,投票時間將由中午12時正開始,至晚上7時正結束。
選管會正就《村代表選舉活動指引的建議》公開諮詢市民。諮詢期在3月15日結束。
返回頁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