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通過把公務員薪酬,回復至1997年6月30日的現金水平。首長級薪級表第三點以下,或同等薪級的薪酬金額,將分別在2004年1月及2005年1月各減3%。
首長級薪級表第三點或以上或同等薪點,由於曾在1998年凍薪,目前薪酬金額只是稍高於1997年6月30日的現金水平,所以將一次過由 2004年1月1日起,回復至1997年6月30日的現金水平。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公務員減薪有助控制公共開支,協助解決財赤。
王永平說:「這決定有助維持公務員隊伍的穩定,並在公務員的關注和社會整體利益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
政府也接納公務員薪酬政策和制度檢討專責小組的建議,優先制訂定期進行的薪酬水平調查的具體架構和方法,以及檢討每年進行的薪酬趨勢調查的方法。
政府也將制訂更完備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包括進行薪酬水平調查;完善現有薪酬趨勢調查;以及研究可增可減的薪酬調整機制。
王永平已致函全體公務員,告知行政會議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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