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

譴責英國報告污衊香港

2025年3月27日

英國發表所謂「香港半年報告:2024年7月至12月」,對香港各方面情況發表失實言論和污衊抹黑,香港特區政府表示強烈譴責,並反對英國透過該報告對香港事務說長道短,肆意以政治凌駕法治,妄圖以政治卑劣技倆干預香港依法施政。

 

《中英聯合聲明》的核心要義是中國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沒有賦予英國干預回歸後香港事務的權利,英國對回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特區政府強烈敦促英國認清事實,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特區政府強烈反對英國報告中針對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的無稽和失實內容。英國政府將特區執法、檢控、司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抹黑為「對權利和自由的侵蝕」,行徑令人不齒。實施《香港國安法》能止暴制亂,讓香港社會迅速回復穩定;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則完善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使香港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

 

香港執法部門一直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涉事人士或組織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任何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等同給予他們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

 

潛藏英國等美西方國家的潛逃者被特區通緝和被法院發出拘捕令,並非因為他們「行使發表的自由」,而是因為他們在當地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勾當,煽動分裂國家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並肆意勾結外部勢力包庇其惡行。特區有需要採取一切合法措施,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指明的措施,強烈打擊潛逃行為。

 

特區採取措施前,潛逃者已被給予時間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但他們沒有珍惜機會回港自首。所有指明措施,包括撤銷潛逃者特區護照及其申請資格,均符合人權,而英國等不少國家也會對通緝犯施行該等措施。英國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而英國對正在香港法院進行的刑事審訊妄加評論,不但極其不恰當,也無視法治精神。

 

至於被法庭依法判處在監獄服刑的在囚人士,特區政府指,他們從來沒有必然獲得提早釋放或減刑的權利。懲教署署長不轉介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在囚人士個案予監管釋囚委員會,並無增加在囚人士的刑期。署長不轉介個案是考慮到國家安全的重要性,不能視為對在囚人士的懲罰。

 

另外,特區政府強調香港法治固若金湯、歷久不變,不會因個別海外非常任法官離任而改變。建立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機制不會損害獨立司法權,香港司法制度也繼續受《基本法》保障。法官在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均獨立公正地履行司法職責,不受任何干涉。

 

特區政府強調,英國必須立即重回正道,停止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相關法律和工作不斷作出惡意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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