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基本法測試周五起接受報名

2025年2月19日

教育局公布,2024至25學年第三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4月12日舉行,本月21日至下月6日接受報名,名額有限,先到先得。

   

是次測試對象為持有學士學位,或會在2024至25學年或2025至26學年獲取學士學位,並有意入職或轉職擔任中小學或幼稚園教師職位的人士。曾參與測試並及格者不獲接受再次參加測試。  

 

2023至24學年起,所有公營學校、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幼稚園教育計劃下幼稚園的新聘教師須在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此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教育局本學年舉辦五輪測試,供學位和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第四和第五輪測試分別於6月22日和7月19日舉行,有關安排稍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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