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合約調解政策今生效

2025年2月6日

律政司宣布,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今日正式生效,該條款表示當事人同意在訴諸仲裁或訴訟前,先使用調解解決爭議。

 

為配合政策實施,律政司同日公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調解規則(2025版本)》,與政府合約中的調解條款一同實施。此規則不影響《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建築爭議調解規則(1999年版)》的實施。

 

律政司去年11月6日發表有關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的政策宣言,闡明政府將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並以此作為一般政策。律政司期望透過牽頭在政府合約中加入調解條款,鼓勵私營機構參考並在其合約中加入類似條款,深化「調解為先」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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