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首辦大灣區調解員培訓課程
律政司首次香港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培訓課程今日舉行,推進大灣區非訴訟爭議解決服務銜接。課程吸引約400人參加,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作開幕致辭。
課程邀請粵澳調解專家分享廣東省和澳門的調解體制、文化和經驗,探討大灣區跨境爭議調解最新動態及三地調解體制文化差異與融合,共同研究處理跨境爭議的方法和技巧等。
張國鈞表示,大灣區具「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法律環境,在國家發展大局擁有重要戰略地位,也是香港作為國家境內唯一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主動對接國家發展戰略的最佳切入點。
他說,律政司4月首次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持續透過機制對接、規則銜接、人才連接,推動灣區法治建設硬件和軟件的互通,實現不同法律制度相互協作和各顯其利的「一灣區」目標,化制度之異為制度之利。
他指,大灣區在調解機制對接、規則銜接、人才連接進展良好。粵港澳三地3月同時發布及施行各自的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並爭取今年內各自進行本地評審,經聯席會議確定,形成統一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名冊,進一步增強大眾在大灣區使用調解的信心。
為增加香港調解員對粵澳調解體制的認識,課程首兩節先後由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秘書長黃淑禧,以及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橫琴珠港澳(涉外)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執行理事兼主任吳振,介紹澳門和廣東省調解體制,並設問答環節加深學員理解。
交流環節由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主席袁國強,以及黃淑禧、吳振剖析處理跨境爭議、三地調解體制文化不同、科技、線上調解等議題,深入探討處理大灣區跨境爭議的獨特動態。
由於報名人數遠超現場參與名額,律政司增設線上模式容納更多參加者。完成課程的學員將符合《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香港特別行政區)》其中一項資格資歷要求,滿足其他資格資歷要求後,可申請參與今年首屆香港大灣區調解員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