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將非法餵飼野生動物的最高刑罰由罰款一萬元增至十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
《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今日刊憲。法案提出擴大禁餵類別至涵蓋野鴿,並建議擴大執法人員人選類別,加強執法。
環境及生態局表示,餵飼野生動物和野鴿會影響牠們野外覓食和求生的能力,也會構成公共衞生等問題。修例旨在提升阻嚇力,打擊非法餵飼行為。
法案本月29日提交立法會首讀,如獲通過將於明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