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按揭監管安排 控風險助置業
金融管理局公布修訂適用於物業按揭貸款的逆周期宏觀審慎監管措施。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網誌指,此措施的根本原則是在維護銀行體系風險可控的同時,兼顧市民置業自住的需要。他又重申,政府沒有調整樓市需求管理措施的考慮。
以下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7月7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本港樓市近年受到息率持續上升及宏觀經濟疲弱等多項因素影響,自2021年9月開始下調,曾經從歷史高位回落約16%。踏入今年,隨着疫情過去,香港跟內地及國際恢復便捷的聯繫,經濟復蘇,樓市在今年首季顯著回穩。截至今年5月,整體樓價較2021年的歷史高峰回落約12%;而今年上半年的每月平均住宅成交量,亦回復到疫情前五年平均值的約九成。
考慮到現時的樓市情況、本地經濟和外圍環境等一系列因素後,我們認為有空間修訂部分按揭貸款的宏觀審慎監管措施,目的是在不影響銀行體系所承受風險的同時,減緩市民購買首個自住物業和換樓的首期負擔。值得強調的是,這次調整旨在減輕首置和換樓市民的首期支出和按揭保險費用,措施明確而聚焦。
至於壓抑炒賣及投資活動的樓市需求管理措施,就是坊間俗稱的「辣招」,沒有改變。我們必須優先滿足本地市民的自置居所需求。值得再次說明清楚的是,今次的微調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減辣前奏或變奏」,政府沒有所謂「減辣」的考慮。
在金融管理局修訂宏觀審慎監管措施後,最新的銀行按揭監管安排主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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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後監管要求 |
修訂後按保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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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價 |
樓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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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住宅物業 |
1,500萬或以下 |
70% |
1,000萬或以下 |
90% |
1500萬以上至1,750萬以下 |
60%至70% (貸款額上限1,050萬元) |
1,000萬以上至1,125萬以下 |
80%至90% (貸款額上限9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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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萬至3,000萬 |
60% |
1,125萬至1,500萬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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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萬以上至3,600萬以下 |
50%至60% (貸款額上限1,800萬元) |
1,500萬以上至1,715萬 |
70%至80% (貸款額上限1,20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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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萬或以上 |
50% |
1,715萬以上至3,000萬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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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住住宅物業 |
不論樓價 |
維持50%不變 |
不適用 |
不適用 |
非住宅物業 |
不論樓價 |
由50%提升至60% |
不適用 |
不適用 |
從用家的角度來看,這次微調按揭安排,讓市民在首置或換樓承造按揭時,實際需要繳付的首期負擔可略為減輕,其須購買按揭保險的部分亦略減,因而減低了市民須繳付的按保保險費開支。此外,按揭保險公司亦會為首次置業自用人士提供保費特惠,就1,500萬元或以下的物業,豁免其按揭貸款首5%的保費。
一直以來,物業按揭貸款的政策目標是,確保銀行業有足夠韌性妥善管理金融風險,避免樓市熾熱時按揭市場出現過度槓桿。因此,我們一直密切監察物業市場、利率、資金流、內外圍經濟和金融環境的變化,按需要作出適當調整。
過去三年,我們先後就按揭貸款的措施作出的調整,主要是透過放寬按保計劃下可借的成數比例,例如讓首置人士在按保下可借達樓價的九成,樓價上限由原來的400萬元逐步提高至1,000萬元;透過按保借八成按揭的樓價上限則上調至1,200萬元。兩次調整,市場都反應正面,而住宅樓市亦未因此而出現較大波動。這些舉措都是希望讓上車的市民首期負擔小一些、可選擇的單位也從而多一些。
樓市的過度波動對經濟和社會都會帶來不利影響。從上文可見,關於按揭成數的宏觀審慎監管措施不是一成不變,但亦不是輕率而動,根本原則是在維護銀行體系風險可控的同時,兼顧市民置業自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