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高球場環評報告有條件獲批

2023年5月11日

環境保護署署長今日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提出的申請,有條件批准其提交的「粉嶺高爾夫球場用地局部發展技術研究---可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估報告。

 

批准條件包括項目倡議人須向環保署署長提交相關文件以供審批,包括檢視及修改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布局設計,以盡量保育分區一內近0.4公頃的林地;以及詳細景觀、視覺設計,以盡量減少擬建房屋發展對樹木保育、景觀和視覺的影響。

 

環保署指,署方全面和審慎考慮環評報告、相關環評研究概要和技術備忘錄的要求、由環境諮詢委員會和公眾根據環評條例所提交有關環境的意見,以及土木工程拓展署提交的附加資料後作出決定。

 

經諮詢技術備忘錄下有關主管當局後,環保署署長認為報告符合環境影響評估研究概要及技術備忘錄的規定。因應環諮會提出保育分區一內近0.4公頃的林地,以及擬建房屋發展對樹木保育、景觀及視覺影響的意見,環保署署長決定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

 

環保署強調,環評程序主要是評估工程項目對環境的影響,並建議合適的緩解措施。項目倡議人在決定展開有關工程前,仍會考慮其他相關因素,並須符合其他相關法例和程序要求。

 

發展局表示,政府去年就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計劃大綱草圖刊憲,建議粉嶺高爾夫球場粉錦公路以東32公頃的北端用地發展公營房屋,興建12,000個單位。

 

隨着環評報告獲批,城市規劃委員會將安排公聽會,處理公眾就草圖提出的申述和意見。規劃署將建議城規會將草圖提交行政會議的限期延長六個月至今年11月30日,以有充足時間完成聆聽及審議程序。

 

發展局留意到環保署署長的批准附設條件,包括要求土木工程拓展署作為項目倡議人,盡量減少房屋發展對樹木、視覺等的影響。雖然公營房屋的布局和發展參數需作檢視,政府在北端用地興建公營房屋的意向維持不變。

 

不論城規程序進展如何,涵蓋該32公頃土地的短期租約將於今年8月31日屆滿,政府翌日會按計劃收回有關土地。

 

有關環評報告和批准報告附帶條件詳情已上載至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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