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港第九天者須接受額外核酸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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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月1日起微調海外和台灣來港人士登機前及抵港後的核酸檢測安排,另更新航班熔斷機制的罰則,以確保嚴防新型冠狀病毒輸入個案的同時,減低對來港人士行程的影響。
現時從海外或台灣來港人士於抵港第五天須接受核酸檢測。不論他們是否提早完成酒店強制檢疫,均須於抵港第12天再進行核酸檢測。政府今日宣布,5月24日起抵港並提早完成強制檢疫者,須額外於抵港第九天接受核酸檢測。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今日在簡報會上說,部分新冠患者的病毒潛伏期較長,抵港初期的核酸檢測和快速測試結果均呈陰性,繼而進入社區。在抵港第九日增加核酸檢測,有助當局及早發現染疫個案。
此外,政府表示,不少海外地區縮減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規模,來港人士或難以確認當地化驗所或醫療機構是否具ISO 15189認證或獲當地政府承認。考慮到他們抵港後仍須接受檢測待行和強制檢疫安排,下月1日起,由海外或台灣登機來港者只須出示預定起飛時間前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證明,而無須出示有關化驗所或醫療機構獲ISO 15189或當地機關核准的證明文件。
同時,曾在海外或台灣逗留的三歲以下小童將不必出示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然而,小童抵港後仍須接受核酸檢測和在指定檢疫酒店接受強制檢疫。
政府又指,隨着全球疫情進一步緩和,且香港國際機場已加強防控措施分隔轉機或過境旅客以減低個案輸入社區的風險,下月1日起,經香港轉機或過境的旅客無須出示登機前48小時核酸檢測證明。
另外,登機前14天至90天內曾感染新冠病毒但已康復的海外或台灣來港人士,若持有認可的康復紀錄和登機前24小時內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可獲准登機來港。
至於航班熔斷機制,政府宣布,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為促使航空公司盡力查核乘客是否符合登機條件,同時避免影響航空公司運作和來港人士行程,下月1日起,如有航班因乘客不符登機條件來港而觸發熔斷機制,機管局將就十天內首次出現此情況的航線對航空公司發出警告並罰款20,000元。如該航線十天內再次觸及有關指標,則航空公司從有關地點抵港的航線禁止着陸香港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