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公布
2021年9月2日
教育局今日向全港幼稚園、幼稚園暨幼兒中心、設有幼稚園班級的學校公布新編訂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幼稚園)》,鼓勵校方在設計課程或活動時參考。
教育局表示,根據家校合作及家長教育專責小組的建議,當局委託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組成包括幼兒教育、社會工作、兒科專科等專業人士的團隊,合作制訂適用於幼稚園階段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幼稚園可參考課程架構,並按校本情況選擇、安排和設計家長教育活動。
新編訂課程架構的四個核心範疇涵蓋認識兒童發展;促進兒童健康、愉快及均衡的發展;促進家長身心健康,以及促進家校合作與溝通。
認識兒童發展方面,課程架構強調家長需認識兒童發展的範圍、性質、過程、方向和影響因素,才能為兒童提供適當的保護和照顧,以及對兒童的發展和培養抱有切合實際的期望。
至於促進兒童健康、愉快及均衡的發展,課程架構提出家長在引導兒童認知功能、身體和精神健康、社交情感和靈性發展的潛能中擔當不可或缺的角色,以兒童為本的育兒方式能有效促進兒童自主、主動和創意的特質。
促進家長身心健康方面,課程架構指出家長身心健康和兒童的發展互相影響,家長致力保持身心健康極其重要。
此外,促進家校合作與溝通的重點包括家長應就兒童的需要與幼稚園緊密合作,參與和支持兒童在校的活動,以加強家校合作的成效。
為落實專責小組早前的建議,教育局正分階段委託專上院校為幼稚園、小學和中學學生家長制訂家長教育課程架構,以配合家長學習在不同階段培養子女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教育局本月25日、28日和30日舉行三場簡介會,向幼稚園和持份者介紹課程架構的設計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