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冀盡早完成選舉法修訂工作
3月11日,經第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表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高票通過。這是繼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後,中央完善香港法律和政治體制的又一重大舉措。《決定》的通過,為堵塞香港現行選舉制度漏洞,從制度機制上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確保中央對香港的全面管治權,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了堅實有力的憲制保障。
香港現行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主要內容都是30年前由《基本法》確定的。香港回歸後,隨着社會政治形勢的發展變化,現行選舉制度的缺陷陸續浮現,特別是在2019年修例風波和第六屆區議會選舉過程中,充分暴露出來。反對派在外部勢力支持下以爭取「民主」為幌子,不斷蠱惑民意、煽動對抗,導致香港社會爭拗不斷、撕裂加劇,日益政治化、激進化。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已經不得不改、非改不可。
創設特別行政區、建立特別行政區的制度,權力在中央。中央政府對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負有最大責任,對「一國兩制」全面準確貫徹落實和香港《基本法》的正確實施負有最大責任。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必須在中央的主導下進行。全國人大從香港實際情況出發,通過調整和優化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組成和產生辦法,賦予選委會新職能,擴大立法會規模、調整選舉方式,以及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等安排,就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作出決定,完全合法、十分必要,亦極為重要。
特區政府已開始梳理需要修訂的本地選舉法律,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修改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後,我們會依照經修改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盡快完成修改本地相關選舉法律的工作,爭取盡早把條例草案提交至立法會審議,讓立法會有更多的時間去審議這條條例草案。與此同時,政府亦會繼續竭力向社會解釋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當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時,政府亦會向社會各界解說條例草案的內容。
上述各項工作的時間十分緊迫,政府會全力以赴,但立法會的支持和配合亦是不可或缺。我感謝立法會同意在內務委員會之下成立這個小組委員會,讓議員可以爭取時間先討論全國人大《決定》的主要內容和稍後經人大常委會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這個小組委員會在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後,可以轉成一個法案委員會,從速推展條例草案的審議工作。
希望各位議員能夠支持是次修例工作,政府將會依照經修改的選舉法例,組織和規管相關選舉活動,落實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新選舉制度,妥善安排和舉行未來12個月的多場重要選舉。
多謝主席。
(以上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3月26日在立法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小組委員會首次會議的開場發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