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私隱條例 起底列刑事罪行

2021年2月4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行政長官答問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從執法和修例兩方面着手處理起底問題,包括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把起底行為定為刑事罪行。

 

林鄭月娥今日到立法會出席行政長官答問會,交代政府五項立法工作,其中之一是立法打擊侵犯個人私隱,即所謂「起底」行為。

 

她說,科技急速發展為市民帶來方便,但同時衍生或加劇不少侵犯個人私隱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在過去兩年社會動盪和新冠肺炎肆虐期間,政府留意到網絡,特別是社交媒體,充斥着起底、發表仇恨及歧視性言論、發布假新聞等問題。

 

林鄭月娥指,這些現象不是香港獨有,世界各地政府近年均以立法或行政手段應對。由於議題牽涉甚廣且敏感,政府會研究其他國家和地方的經驗及處理方法,難以在短期內提出全面立法建議,但會先處理較為迫切的起底行為。

 

在執法方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自2019年6月起已把超過1,460宗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個案,交予警方作刑事調查和考慮提出檢控。此外,公署也將57宗涉嫌違反禁制令的起底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

 

至於修例方面,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正與公署積極推進修訂《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工作,包括將起底有關行為定為刑事罪行、賦予私隱專員法定權力要求社交平台或網絡移除涉及起底的內容,以及賦予專員刑事調查和提出檢控的權力。

 

林鄭月娥引用公署上周公布的問卷調查指,至少三分二受訪者對修訂有關條例表示支持。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會爭取在本立法年度內完成修例草擬工作,並提交草案供立法會審議。

 

另外,就政府相關部門管持的公共登記冊,林鄭月娥表示,這些公共登記冊設立多年,方便市民和服務使用者查冊,以作樓宇或車輛買賣、公司轉讓等特定用途。

 

她指,隨着社會高度關注個人私隱的保障,加上近年出現不少利用查冊獲取市民個人資料而進行起底的行為,政府部門正重新檢視其管持的公共登記冊相關法律規定和行政安排,並視乎需要作出調整甚至修訂法例,以確保查冊目的和保障私隱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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