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智能卡實名制公眾諮詢明展開

2021年1月29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記者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政府計劃仿效全球155個國家和地區的做法,引入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以便更有效打擊涉及電話智能卡的嚴重罪行,並維持香港電訊服務穩健。有關公眾諮詢明日展開,下月28日結束。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現時沒有法例規定使用俗稱「太空卡」的預付儲值電話智能卡須提供任何個人資料,因其匿名性質,往往被不法之徒利用作違法活動,執法機構難以追查或鎖定違法活動的幕後人士,對打擊罪行造成很大障礙。

 

他指,政府希望通過《電訊條例》訂立規例實施實名制,提供所需法律基礎讓電訊商登記、收集和儲存用戶資料。實名制涵蓋所有由本地電訊商發出並在香港使用的電話智能卡。

 

「太空卡」使用者必須提供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和副本,商業用戶則須提供商業登記資料和負責人的個人資料。為防止青少年被不法之徒利用,16歲以下使用者登記時須獲家長、親人或監護人等確認。

 

為免「太空卡」數目太多,讓不法之徒鑽空子從事不法活動,造成漏洞,規例建議每名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三張「太空卡」。

 

邱騰華又指,規例建議電訊商應核對、釐清和核實用戶提供的資料,並在有合理理由認為有關資料屬虛假、誤導或不完整的情況下,取消有關電話卡的登記。電話卡取消後,電訊商仍須保存相關登記用戶記錄最少12個月。

 

已登記的個人資料由電訊商保存,除非涉及炸彈恐嚇、綁架等嚴重罪案的迫切和緊急情況,一般情況下,執法機構如需索取資料,須持法庭手令,而且資料只涵蓋登記人身分,不包括通話記錄和內容。

 

邱騰華說,政府會在諮詢期完結後審視市民意見,再將條例草案交予立法會審議。

 

政府建議登記制度分階段進行,規例生效120日後,所有新的電話卡須先登記才可啟用。所有電話卡須於規例生效後360日內完成登記,否則會失效。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補充,匿名儲值卡經常被用於電話、網上購物、求職、投資等騙案。不法之徒更利用匿名儲值卡策劃和進行人蛇偷運、販運毒品、集團式盜竊、走私、科技罪案以至與入境有關的欺詐等嚴重和有組織罪行。儲值卡也被用作遙控引爆土製炸彈,威脅社區安全。

 

涉及本地流動電話犯案的嚴重罪行中,超過七成使用匿名儲值卡,而電話騙案的比例更高達九成。

 

諮詢文件可在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網站下載。公眾意見可經電郵發送、傳真至2511 1458或郵遞至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西翼21樓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通訊及創意產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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