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屋住戶登記計劃申請期延長
2020年10月22日
地政總署公布,寮屋住戶自願登記計劃接受申請期限延長一年至明年10月31日。該署指,由於基層住戶未必掌握計劃目的,加上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政府宣傳工作,遂作有關決定。
計劃屬一次過性質,旨在配合政府2018年5月10日公布,為受政府發展清拆行動影響寮屋住戶而設的優化特惠補償和安置安排。
地政總署公布放寬登記資格,居於非住用寮屋人士如能證明自2018年5月10日或以前,已一直居於持牌非住用構築物或1982年寮屋登記的非住用寮屋,便符合登記資格。
已遞交申請並符合登記要求的住戶,其寮屋不會因改作居住用途而被採取執管行動。
計劃簡介和申請表格可於地政總署網頁下載,查詢可致電2231 3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