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循組織跨境犯罪調查12港人案
2020年9月26日
警方表示,昨日接獲廣東省公安廳回覆指,12名港人涉嫌干犯偷越國(邊)境罪被捕,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依法對疑犯採取刑事拘留措施,稍後報請批准逮捕。警方正循有人組織及策劃跨境犯罪方向調查案件。
有關回覆指,廣東海警局8月23日上午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船隻,海警人員登船後發現12名港人,他們涉嫌干犯偷越國(邊)境罪遭依法拘捕。經初步調查後,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依法對12名疑犯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以進行深入調查。
調查發現,該12人8月23日早上7時許在香港新界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一艘由偷渡集團安排的快艇,並由其中一名疑犯開船,計劃經內地海域逃到台灣,以逃避在港涉及的案件刑責。
他們在港登船前已向相關偷渡集團人員繳付一定資金作安排出逃費用。
深圳市公安局鹽田分局仍就案件進行調查,稍後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報請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有關人士。
警方根據廣東省公安廳提供的資料,並翻查海事處航行監察系統和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紀錄,發現涉嫌偷渡的快艇當日上午7時許由布袋澳開出,上午約7時半於香港東南面水域離開香港水域界線,進入內地水域,及後超出系統有效偵測範圍。
水警數碼雷達保安系統最後偵測到該艘快艇的時間為同日上午8時許,當時快艇離開香港水域界限約10.9海浬,正向東南方向航行。
按照廣東海警局公告,該局當日9時許在其管轄海域內(21°54'00''N,114°53'00''E)查獲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位置為香港水域界限以外東南方約26海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