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旨在完善一國兩制
2020年7月1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記者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中央希望藉《港區國安法》立法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令這個讓香港保持繁榮穩定的制度持續下去。
林鄭月娥今日在記者會上說,過去23年,香港實踐「一國兩制」未盡完善,未有認真、嚴肅處理「一國」和「兩制」的關係,讓大眾理解「一國」乃「兩制」的根本;也未能履行特區的責任和義務,按《基本法》第23條就七類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制定本地法律,以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
她又說,本港未有做好推廣國家歷史、民族文化的宣傳教育工作,也未能有效促進、深化中央和特區關係的發展,令香港陷入危機,出現本地激進分子和反政府思維,加上外部勢力干擾,形成張力,香港亂局一觸即發。
林鄭月娥表示,中央看到自去年6月在港發生的暴亂後,有感需要出手,從國家層面制定《港區國安法》。此舉展現中央決心制止過去一年以來的亂局,恢復香港穩定,保護絕大多數守法市民不受一小撮人的行為危害。
林鄭月娥指出,《港區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涉及全國包括香港在內14億人民的福祉,又牽涉錯綜複雜的國際形勢,但執行法例的仍然是香港特區相關機構,體現中央對特區的高度信任,特區政府必定盡最大努力做好執行工作。
按《港區國安法》規定,特區需成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三名司長、保安局局長和三名紀律部隊首長。
林鄭月娥指,警務處已成立國家安全處,該處處長會是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中央也會指派一名國家安全顧問列席委員會提供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