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及建造業可申豁免強制檢疫
2020年5月18日
政府今日表示,需前往內地為本港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會計業人員,以及在內地提供建造業相關專業服務的企業,可申請豁免強制檢疫安排。
政府早前修訂《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把有效期延長至6月7日,並賦權政務司司長如信納某人或某類別人士的行程,對關乎符合香港經濟發展利益的生產作業、業務活動或提供專業服務目的屬必要,可豁免該人或該類別人士接受強制檢疫。
政務司司長根據相關條文豁免兩類人員接受強制檢疫。其一為需前往內地為在認可證券市場上市而有內地業務的本港公司進行審計工作的香港會計師公會註冊執業單位之執業會計師、合夥人、董事或僱員。
香港會計師公會將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訂定的運作程序,處理申請書、核實資料及向局方提交審核建議以作考慮。財庫局考慮有關建議後會批核申請和發出豁免授權書。
另一類為持有效商業登記證並在內地從事建造業相關專業服務的香港企業擁有人及一名企業僱用或授權人員、又或兩名企業僱用或授權人員。建築署、土木工程拓展署、機電工程署、規劃署和地政總署已開始處理有關申請。
獲豁免人士只可前往及逗留於其提供服務的內地地區或城市,其間須採取防護措施以保障個人衞生及避免不必要社交接觸。他們回港後14天內須接受由衞生署安排的醫學監測,佩戴口罩和每天量度體溫,並向衞生署呈報任何不適。
現時所有入境內地人士均須接受內地當局的14天強制檢疫安排。特區政府正與內地當局商討互認由認可化驗所發出的2019冠狀病毒病檢測結果,以豁免相關跨境人士接受強制檢疫,詳情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