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電視無須播放港台節目
2020年3月4日
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公布,撤銷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持牌機構須播放香港電台節目的指示。
根據免費電視牌照相關牌照條件,通訊局可指示持牌機構播放由政府提供的電視節目和其他關乎公眾利益的資訊。現時,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和香港電視娛樂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娛樂)須每周在其綜合中文頻道分別播放3.5小時和2.5小時港台節目。
通訊局1月9日收到無綫提出免除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
該局指出,免費電視持牌機構播放港台節目的要求於1990年引入,當時港台不設電視頻道。港台2014年開設三條數碼電視頻道(即31至33台),覆蓋範圍去年達全港99%人口,覆蓋率媲美其他商營免費電視台。
市民現時可通過港台網站和流動應用程式接收部分港台電視頻道,某些常設港台節目也會在免費電視頻道首播後在港台頻道重播。
通訊局在考慮持牌機構的要求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的意見後,認同現時已沒有充分理據繼續要求商營廣播機構播放港台節目。
該局認為,免除有關要求可讓免費電視持牌機構更有效運用騰出的頻譜和廣播時間,播放其他節目,為公眾提供更多元化選擇,並可讓它們增加廣告或贊助收入,有助經營業務。此舉與促進廣播業創新和持續發展的政策目標一致,公眾亦不會受到影響。
局方知悉港台對免除有關要求不持異議,已通知無綫和香港電視娛樂有關撤銷指示的決定。兩間機構可自行決定是否和何時終止在其頻道播放港台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