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留家檢疫者須戴電子手環

2020年2月3日

(可按這裏收看附有手語翻譯短片。)

 

政府宣布,14日內曾到湖北省的本港居民返港後須進行家居檢疫,並戴上電子手環,以防其間離開住所。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林偉喬今日出席記者會,介紹居安抗疫手環操作。該手環由物流及供應鏈多元技術研發中心研發,以配合政府對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確保受強制家居檢疫人士不會擅自外出。

 

該手環不能隨便脫下,並與相關手機設備連接。手機或手環如被破壞,又或手機被帶離外出,相關設備會即時通知衞生署和警方,以作跟進。

 

林偉喬表示,手環不會收集個人資料,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並已徵詢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意見,確保手環符合有關法規,不會侵犯私隱。

 

他說,500個手環會在本周內投入使用;如有需要,兩星期內可額外增加最少1,000個。

 

衞生署首席醫生(緊急應變及項目管理)連慰慈表示,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接受強制檢疫人士要在指定時間留在指定地方,違者可被監禁六個月及罰款5,000元,政府會嚴厲執法。

 

她說,政府各部門會通力合作,確保家居檢疫順利執行,為接受檢疫人士提供足夠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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