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家屬反對捐贈死者器官
上篇網誌跟大家分享了聖誕節所傳遞的愛與和平這個普世價值,上次所說的愛是摯友親朋間的關愛,今天我想跟大家談談大愛。
捐贈器官予有需要的病者,讓他們獲得重生的機會,這種無私的奉獻,正正是大愛的體現。大家仍記得上月9日舉行的器官捐贈日嗎?當天我與大家介紹了政府在推廣器官捐贈方面的工作,今天我想集中講講醫院管理局處理器官移植的機制。
器官捐贈流程
當醫管局遇到有潛在腦幹死亡的病人個案時,主診醫生會根據既定的臨床程序為病人安排腦幹死亡測試,而醫護人員亦會為病人家屬提供哀傷輔導。器官捐贈聯絡主任會在病人被判定為腦幹死亡後,與家屬聯絡,向他們解釋器官捐贈的詳情,希望他們同意捐出死者的器官。若家屬同意,醫院會根據既定程序為器官移植輪候名冊上的病人和捐贈者進行臨床配對,把器官移植到最有需要和最合適的病人身上。
促進器官捐贈及移植的措施
醫管局設有中央移植服務委員會,負責統籌公立醫院器官捐贈和移植服務的發展和運作,並就提升服務質素和安全提出建議。委員會會協調不同臨床專科和移植團隊的合作,定期監察服務水平,審視服務績效,提升資訊科技發展,並會為醫護人員安排相關的專業培訓。近年,委員會致力發展器官輪候名冊和移植系統,以便分析不同器官移植服務的相關數據及改善器官移植服務的安全性。委員會亦會密切留意國際間醫療科技的最新發展,與時並進。
醫管局現時有九位器官捐贈聯絡主任,他們在推廣器官捐贈方面擔當重要角色,除了與病人家屬聯絡,解釋器官捐贈的詳情和提供哀傷輔導外,也負責向醫護人員推廣器官捐贈,以及支援和協調外界有關器官捐贈的推廣活動。誠然,人體器官捐贈屬自願性質,遺體器官捐贈數量取決於個人是否願意在離世後作出捐贈,以及家人是否接納在病人離世後捐贈遺體器官的意願。器官捐贈聯絡主任會以開放及尊重的態度,鼓勵家屬捐出離世者的器官,好讓輪候器官移植的病人有一個重生的機會。
為了增加末期腎衰竭病人獲得活體捐贈腎臟移植的機會,醫管局在2018年年底推出腎臟配對捐贈先導計劃,讓兩組原本在醫學上不配合的捐受雙方進行配對和交叉捐贈,以增加得到合適腎臟作移植的機會。如果配對成功,第一組的捐贈者便可向第二組的受贈者捐出腎臟,而第一組的受贈者亦可獲得第二組的捐贈者捐出腎臟,從而讓更多腎病患者得到重生的機會。醫管局過去透過不同形式推廣此計劃,包括電台及報章採訪,以及舉辦研討會予病人組織及各界別的持份者簡介計劃內容。醫管局轄下各個腎科中心現正積極推行是項計劃,目前已接觸逾300名正等待腎臟移植的末期腎衰竭病人進行初部評估,並會定期安排醫學配對,期望為合適的腎病患者及其家人進行交叉捐贈。醫管局會定期檢討計劃的成效和審視相關安排,以便讓更多病人受惠。
另一方面,政府亦向醫管局提供經常撥款,加強相關臨床專科的醫護人手、配套設施和資訊科技發展,以加強器官捐贈和移植服務。去年醫管局亦增加了一名高級護士長,以協調不同聯網的器官捐贈和移植服務,並負責統籌相關醫護人員的專業培訓,以提升他們的臨床知識和工作技巧。醫管局會繼續檢討資源和人手安排,以進一步提升器官捐贈的服務質素及成效。
此外,醫管局會安排醫護團隊前往外地交流及接受深造培訓,以促進國際間的專業交流和汲取相關經驗,從而提升本港在器官捐贈及移植服務的專業水平。過去數年,醫管局曾派出醫療團隊分別前往西班牙及荷蘭,以了解國際間在器官捐贈和移植服務方面的最新發展,提升臨床技巧,並汲取推行腎臟配對和交叉捐贈的實際經驗,以及邀請海外專家來港交流經驗及進行培訓,以期進一步提升器官捐贈和移植服務。
結語
在現行政策下,捐贈器官屬自願性質,醫管局會尊重死者家人的意願,決定是否捐出器官。然而,即使死者臨床上適合器官捐贈,但目前仍有約四成至五成家屬最終反對捐贈死者的器官,其主要原因包括希望保留離世者全屍或未知離世者生前捐贈器官的意願等。
要進一步提升器官捐贈率,讓更多家屬同意捐出死去親人的器官至為關鍵。每多一個家屬同意捐出已故親人的器官,便會有一個或多個病人及他們的家庭受惠。故此,政府必定會繼續加強器官捐贈的宣傳教育,提高社會和家屬對器官捐贈的接納程度,並鼓勵更多市民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上登記在離世後捐出器官的意願,以及提醒他們記得將意願告訴家人。
(以上是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12月22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