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使用武力時恪守指引
2019年6月13日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就金鐘暴動事件,警方至今拘捕11人。在昨日行動中,警方所用裝備與海外國家執法機構處理同類事件相若,警務人員使用武力時嚴格依從指引。
盧偉聰今日會見傳媒時說,警方昨日對示威者採取容忍和克制態度,但到下午3時許,多批示威者在金鐘不同地點有組織地衝擊警方防線,其間有人向警員投擲磚頭、鐵枝、木板和鐵馬,嚴重威脅公眾秩序。
他表示,現場警員生命受到威脅,迫不得已才以武力驅散人群,控制場面。他強調,有關行動是為保護警員自身安全,維持立法會有效運作,並確保立法會大樓工作人員的安全。
盧偉聰指,警方在行動中使用的警棍、胡椒噴霧、催淚水劑、手擲催淚彈、胡椒彈、布袋彈、橡膠子彈,全是低殺傷力武器,警員使用武力時亦嚴格依從警隊指引。
警方至今拘捕11人,他們所涉罪行包括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非法集會、襲警等。
盧偉聰表示,22名警員在行動中受傷,他對暴徒的暴力行為予以強烈譴責,並呼籲巿民不要為表達意見而訴諸暴力。
他又說,警隊會就昨日行動全面檢討,供日後執行類似行動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