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大廈地契豁免書申請放寬

2019年2月1日

發展局宣布,即日起落實放寬工業大廈地契豁免書申請安排,利便多個界別將現有工廈單位用作非工業用途,以落實2018年施政報告中公布活化及善用工廈的政策。

 

該局指,此舉有助回應文化藝術、創意產業及創新科技等界別,對安全和合法使用工廈處所的需求,也配合不斷變化的社會和經濟需要,善用珍貴土地資源。

 

新安排即日生效,容許工廈個別單位業主把單位用作五項特定非工業用途,而無須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地契豁免書或繳付費用,前提是有關用途必須屬該用地分區計劃大綱圖上「第一欄」准許用途(即經常准許用途)。

 

五項非工業用途為藝術工作室;影音錄製室辦公室;設計及媒體製作辦公室;只限於特定創意產業的辦公室,包括設計及媒體製作公司、印刷及出版業、電影公司及與電影業有關的行業組織;研究所、設計及發展中心。

 

為保障公眾安全,五項許可用途不應涉及直接提供服務或貨品以吸引公眾到訪的用途或活動,例如營運興趣班、展覽會及銷售活動,或向處所經營者、擁有人及租戶以外人士提供排練場地。

 

新安排實施五年,政府會在限期完結前檢討是否延續許可,並適時公布。查詢詳情可瀏覽發展局地政總署網頁。至於適用於個別工廈的許可,可聯絡地政總署分區地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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