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今日推出新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有效期由一年改為十年。
基於業界要求司機證設較長有效期,加上去年《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報告提出便利業界措施,政府遂延長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證有效期。
今日之前所發的司機證有效期仍為一年。司機換領新證時,有效期則為十年。現時持有效的士或公共小巴司機證的人士無須急於立刻換證。換證人士可帶同有效的駕駛執照前往運輸署認可的士或公共小巴司機證服務代理商辦證。
運輸署提醒的士及公共小巴業界,司機提供服務時必須按規定在的士或公共小巴車廂內展示司機證,違者可被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