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的士司機新罰則須具阻嚇力

2018年5月23日

運輸署表示,在制定的士司機違規行為罰則的詳細建議時,會小心平衡新罰則須具足夠阻嚇力,同時處於合理水平。

 

該署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政府去年6月公布《公共交通策略研究》報告,提出多項措施,包括加強的士司機違規行為罰則,以提升現有逾18,000輛的士服務質素。

 

針對濫收車費、拒載、兜路、兜客和毀損、損壞、更改的士計程錶等較嚴重的違規行為,政府建議實施兩級制罰則。初犯者罰款上限和最高監禁期維持現行水平;重犯者則須面對更高罰款上限和最高監禁期,以阻嚇屢犯者。

 

政府又建議參考現行違例駕駛記分制度,引入的士司機違例記分制度,加強整體阻嚇性,打擊重犯的士司機。當司機被記分數達到指定數目,將被取消駕駛的士資格一段時期。

 

運輸署表示,正就新罰則初步建議諮詢轄下的士事務會議。在制定詳細建議時,會仔細研究現行的士司機違規行為的罰則條款,小心平衡新罰則水平與違反有關罪行的嚴重程度相稱。

 

署方會與業界保持溝通,制定適切可行措施,提升的士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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