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分階段申領

2018年4月3日

高額長者生活津貼6月1日實施,社會福利署分三階段安排長者申領津貼。現行長者生活津貼將易名為普通長者生活津貼。

 

第一階段為自動轉換安排,社署今日發出綠色通知書予現正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並符合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每月入息和資產限額的長者。他們無須回覆函件或另行申請,將自動轉換為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有關長者6月起,可經由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的銀行戶口,獲發一筆由去年5月1日或合資格日期(以較後者為準)起計算,並扣除同期已獲發津貼的款項。

 

第二階段接受郵遞申請。社署將於下月2日發出黃色通知書予未包括在自動轉換安排中的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以及65歲或以上的高額傷殘津貼受惠人;並於6月1日發出黃色通知書予高齡津貼及65歲或以上的普通傷殘津貼受惠人。

 

他們如欲申領高額長者生活津貼,須填妥隨函夾附的申請表格,並於12月31日或之前寄回社署,無須親自遞交申請。

 

第三階段接受新申請,其他沒有領取普通長者生活津貼、高齡津貼、傷殘津貼的65歲或以上長者,可於6月起以傳真、電郵、郵遞,或到社會保障辦事處遞交申請。申請表格和指引6月起可於社署網頁下載,或在各社會保障辦事處索取。

 

申請者必須符合年齡、居港、入息及資產規定,方可獲補發一筆過款項。凡於本年底或之前接獲的申請,合資格長者可獲發最早由去年5月1日起計的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社署呼籲長者按時依照程序提出申領,無須到社會保障辦事處排隊輪候。

  

詳情可瀏覽社署網頁或致電3595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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