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醫療費每日索償上限調高

2018年2月1日

立法會今日通過兩項決議,下周五起調高工傷僱員、職業病患者可索還醫療費每日最高限額,為僱員提供更高的醫療費保障。

 

根據決議,《僱員補償條例》及《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所規定的住院或門診治療的可索還醫療費上調,每日最高限額由200元增至300元,同日接受住院和門診治療的限額則由280元增至370元。

 

勞工處表示,修訂的數額足以支付工傷僱員、職業病患者在公營醫院或診所的診金、治療、藥物及入住醫院等求診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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