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刊憲

2018年1月26日

政府今日公布《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以期在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落實「一地兩檢」安排。條例草案今日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首讀。

 

條例草案訂明,西九龍站地下二、三和四層的指定範圍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而廣深港高鐵香港段上營運中的客運列車車廂,亦屬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範圍。

 

為清晰訂明內地口岸區的法律適用及管轄權劃分,條例草案界定保留事項和非保留事項。保留事項為香港法律適用並由香港實施管轄的事項,非保留事項為內地法律適用並由內地實施管轄的事項。

 

特區政府去年7月25日公布「三步走」建議,社會廣泛討論「一地兩檢」議題。立法會11月15日通過議案,支持政府推展「一地兩檢」安排的後續工作。

 

政府11月18日與內地簽署《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正式啟動「三步走」程序。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2月27日作出《決定》,批准《合作安排》,並確認《合作安排》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決定》並提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立法保障《合作安排》得以落實。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一地兩檢」安排是跨境運輸便利市民的措施,是民生事項,目的為發揮廣深港高鐵的最大效益,為乘客帶來最大便利。

 

該局指出,本地立法工作是「三步走」程序的最後一步,政府期望立法會議員以務實、理性態度審議《條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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