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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近日仍然有不少關於簡化字及諮詢更新中國語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的誤解和不確報道,我們必須一再在此澄清。
謬誤:教育局現正就「認讀簡化字」作諮詢?
真相:不是。2002年公布的中文課程指引中,已列明學生可透過發展「認讀簡化字」能力以擴大閱讀面和加強溝通,絕不是今天才提出的。
謬誤:教育局現建議中、小學學生在課堂系統地學習簡體字?
真相:不是。教育局一直強調繁體字的地位。我們經常提醒小學應避免過早同時學習繁簡二體,造成識字和寫字上的干擾,混淆字形;並且一向建議只在中學階段,按照學生需要和僅在合適情況下,酌量幫助學生建立相關認讀能力,並非規範教師在常規課堂上系統地教授簡體字。
謬誤:教育局刻意隱瞞認讀簡體字的諮詢?
真相:不是。認讀簡體字的原則,現行指引已經存在多年,並非今次更新和諮詢部分。今次諮詢內容只限於一些課程更新部分(如發展方向、課程規劃、優化教學與評估),其他部分如課程目標、理念及原則(包括「認讀簡化字」等),均繼續依據2002年的課程文件,保持不變。
謬誤:教育局在2002年將認讀簡體字能力列入課程是有政治意圖?
真相:不是。讓高中學生具有認讀簡體字能力合乎學生終身學習的利益。課程指引提出這點的大前提是促進學生廣泛閱讀和加強溝通,並非硬性的規定。
謬誤:此次更新中大量提及了對國家發展的關注、對一國兩制的認識等。但「人權」、「自由」和「公義」等字眼卻只分別提及一至兩次,是否刻意避開普世價值部分?
真相: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一直持守中肯與均衡的教育原則,既注重學生在香港、國家與世界均衡的知識基礎,亦注重培養學生辨别是非的思考技能。這次課程發展議會建議的課程更新項目,亦專業地嚴守這些原則,讓學生能裝備好應付未來世界的挑戰,絕無「去政治化」或「染紅」的目的。事實上在諮詢文件第30頁已載有的更新包括了將「權利、義務和公德」這一學習重點,建議更新為「權利、義務和社會價值」,並在學習重點中建議加入「深思、行使和承擔市民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社會核心價值」,可見課程既有強調「社會參與」,亦重視社會的核心價值(例如公義、自由等)。
我們重申,「認讀簡化字」絕非是次諮詢的項目或目的,所以不存在延長諮詢期與否的問題。此外,是次諮詢期定為兩個月,較以往慣例為期一個月的諮詢期延長一倍,已有足夠時間就今次修訂蒐集意見。
教育局並沒有計劃在中、小學階段規範學生在常規課堂內學習簡化字,亦並不評審以簡化字編纂的教科書,更無所謂以簡化字取代繁體字、「一體化」或令繁體字消失的含意或意圖,希望社會人士明白,不要誤解,也不要妄作無謂的猜測或刻意炒作。
(以上是教育局網頁2月15日上載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