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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統計處公布,去年本港居民到內地旅行的消費總開支,達291億元,按年增10.8%;每人次平均消費開支約620元,過夜旅行的每人次平均開支約820元,不過夜旅客消費約310元。
統計處今天(7月21日)出版的7月號《香港統計月刊》指出,本港居民為業務及私人目的,前往內地旅行的人次總數持續上升,由1997年的81%,升至去年的86%,達6,970萬人次。
當中,業務旅行佔33%,達2,290萬人次;私人旅行則佔67%,達4,680萬人次;其中54%以深圳為目的地,40%以廣東省其他地方為目的地,餘下5%以廣東省以外為目的地。
若按逗留時間分析,不過夜旅客約佔38%,62%屬過夜旅行,平均逗留3.4晚。
去年本港居民到內地作私人旅行的消費總開支達291億元,較2006年增10.8%;每人次的平均消費開支約為620元。過夜旅行的每人次平均開支約為820元,高於2006年的780元;不過夜旅行的則約為310元。
至於本港居民到廣東省作非旅行團形式的私人旅行的消費開支,49%為住宿及膳食,37%為娛樂、交通及其他服務,購物則佔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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