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提交職方
2011年06月07日
公務員事務局今天(6月7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公務員2011 - 12年度加薪6.16 - 7.24%的薪酬調整方案,並追溯至4月1日起生效。該局已向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提出此項方案。
低層薪金級別公務員會與中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同樣加薪6.16%,高層薪金級別和首長級人員加薪幅度為7.24%。
當局在考慮最近完成的薪酬趨勢調查所得的薪酬趨勢淨指標、香港的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和公務員士氣後,作出這項決定。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考慮職方就當局向他們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就2011 - 12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