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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違規拍攝事件交警方跟進

2017年03月31日

司法機構表示,今早法院人員懷疑有人在西九龍法院大樓違規拍攝,事件已轉交警方跟進。

 

司法機構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一般而言,法庭內不准攝影。至於法院大樓的其他公眾範圍,只有獲得特別許可才可攝影。

 

就西九龍法院大樓而言,傳媒可在法院圍牆外拍攝。法院大樓A、B座地下出入口之間乃行車通道,基於法庭使用者的安全考慮,現時不容許在該處拍攝。

 

司法機構已在法院大樓範圍多處當眼地方豎立不准攝影的標誌。如懷疑或發現有人違規拍攝,法院人員會適當處理,需要時轉介警方跟進。

 

對於傳媒對大樓範圍內拍攝安排的意見,司法機構正根據實際情況如車流和法庭使用者的安全作出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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