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在2011年,共審議30宗投訴的文件及報告,涉及70項指控和三名廉署人員。其中三宗投訴指控成立,一人已離開廉署,廉署已訓示其餘人員。
委員會今天(7月4日)向立法會提交2011年的
年報。委員會共接獲14宗有關廉署及其人員的投訴,涉及44項指控,59%涉及廉署人員行為不當、25%涉及廉署人員疏忽職守、9%關乎濫用權力,而7%則是關於廉署的工作程序的不足之處。
在審議報告時,委員會同時審查了廉署內部程序、指引和工作常規。廉署已因應於2011年內審議的調查報告,提醒其人員必須遵守工作程序的內部指引,以維持廉署的專業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