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居民可免簽證留港30天
2011年08月10日
身兼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榮譽主席的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表示,特區政府放寬台灣居民來港的入境安排,由今年9月1日起,持《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胞證)人士無須申領任何簽註,來港逗留期限由7天延長至30天。
曾俊華今早(8月10日)出席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與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第2次聯席會議時說,此舉旨在便利台灣居民來港經商旅遊,促進港台兩地交流。特區政府正擬訂具體安排,容許台灣居民在網上預先免費辦理入境登記。
他說,協進會和策進會成立雖然只有一年多,但已對港台關係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港台兩地在經貿、食物安全、旅遊、金融、文化、航空運輸等多個範疇的合作均取得進展。
香港今年內在台灣成立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將是港台關係發展新階段的標誌。台灣駐港中華旅行社也已在7月15日更名為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以反映其業務功能的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