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仁龍:政府尊重司法獨立
2011年05月21日
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司法獨立是香港繁榮穩定和賴以成功的重要因素,不能動搖;雖然政府有時可能不同意法院的判決,會循法律程序上訴,但一切都會基於尊重法庭的司法獨立而行事。
他有信心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能夠不偏不倚、專業、持正地作出判斷。
黃仁龍今天(5月21日)出席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後向傳媒表示,政府已就港珠澳大橋的司法覆核啟動了上訴程序,故不應就事件作進一步評論。
不過,他強調,政府經常就不同案件進行訴訟,當中包括司法覆核;即使輸了官司,也會尊重法院的判決。一日上訴未成功,政府也會根據法院的判決做事。
對於行政長官5月19日在立法會答問大會的言論,黃仁龍指出,行政長官已再三重申司法獨立的核心價值,並強調完全尊重市民透過司法覆核模式挑戰政府決定的權利。
「至於有一些其他意見,包括傳媒報道對於個別人士有否濫用(司法)程序一事,大家都記得,特首只是指出社會上有這樣的意見,他並沒有說過贊同這些意見,所以我很相信當中完全沒有任何對法庭批評或對法庭施壓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