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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

立法會負責制訂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監察政府的工作。

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的主要職責,是協助行政長官督導財經、金融、經濟、貿易和就業範疇內政策的制訂和實施。

立法會通過派發六千元修訂

2011年04月14日

     立法會今天(4月14日)以34票贊成、11票棄權,沒有反對票之下,通過財政預算案的修訂,向全港18歲或以上永久居民派發6,000元。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說,政府為這安排預留了370億元,相信金額是足夠的,如果所需的現金流比預期大,將根據《公共財政條例》的規定處理,確保合資格市民適時領到金額。

 

     曾俊華今天在立法會會議上就《2011年撥款條例草案》預算總目的修正案致辭時指出,有議員提到向合資格市民發放6,000元的建議,在本財政年度所需的款額可能高過總預算的80%,影響到市民適時領取款項的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根據修訂建議,政府向18歲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的市民,每人發放一筆為數6,000元的款項,涉及總開支約370億元。

 

     待實施細節敲定後,將按照程序呈交立法會有關事務委員會討論,然後向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預計這項措施約可惠及610萬名合資格人士。

 

     曾俊華重申,調整預算案建議是為了回應市民的訴求,藏富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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