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最高的上訴法院,處理針對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的民事和刑事判決而作出的上訴。
律政司
律政司負責檢控工作和草擬政府法例,也為決策局提供法律事宜的意見。
立法會
立法會負責制訂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監察政府的工作。
行政長官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負責執行《基本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和財政預算案、公布法律、決定政府政策,並發布行政命令。
終院委兩名非常任法官
2011年04月11日
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現職英國最高法院法官郝廉思與簡嘉麒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政府當局將就有關的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與律政司司長黃仁龍今天(4月11日)表示歡迎有關任命。黃仁龍說,兩位英國最高法院法官的任命,將為香港帶來豐富的普通法經驗。
經任命上述兩名法官後,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數目將由目前的11名增至13名,有助提高處理終審法院工作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