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炒風: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公布新一輪遏抑樓宇炒賣措施,包括引入額外印花稅。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公布就物業按揭貸款向銀行發出的新指引。
立法會
立法會負責制訂法律、審核及通過財政預算、稅收和公共開支;以及監察政府的工作。
財政司司長
財政司司長的主要職責,是協助行政長官督導財經、金融、經濟、貿易和就業範疇內政策的制訂和實施。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核心任務,包括供給流動資金提高銀行業的穩定、促進更多人士在港置業,以及推動債券及按揭證券市場發展。
香港金融管理局
香港金融管理局主要職能是維持貨幣穩定、促進金融體系、鞏固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以及管理外匯基金。
稅務局
稅務局透過嚴謹的執法、教育及宣傳,促使納稅人遵守稅務法例。
短期易手物業徵額外印花稅
2010年11月19日
為了防止房地產市場資產泡沫風險,當局推出新措施,包括全面取消所有住宅物業交易延遲繳交從價印花稅的安排;並引入「額外印花稅」,稅率為轉售交易金額的5 - 15%,適用於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在11月20日或以後購入,並在24個月內轉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天(11月19日)宣布,增加住宅樓宇短期交易印花稅,在現有的從價印花稅上,引入「額外印花稅」。有關措施需修改《印花稅條例》,當局會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期望得到立法會的支持,早日通過。
目前物業交易須繳納最高4.25%的從價印花稅,而「額外印花稅」分3級稅率,6個月或以內轉售的交易,稅率為該轉售交易金額的15%;6個月以上至12個月之間轉售,稅率10%;12個月以上至24個月之內轉售,稅率為5%。
賣買雙方共同承擔
換言之,持有物業的時間愈短,「額外印花稅」稅率便愈高。曾俊華說,買賣雙方有共同法律責任繳付「額外印花稅」,所以假若其中一方沒有繳付,稅務局亦可向另一方追討稅款。
在新法例條文生效前,稅務局會紀錄所有在今年11月20日起至新條文生效前的一切住宅交易,以確定須繳付「額外印花稅」的個案,並於新條文生效後,發出繳付「額外印花稅」通知書。
當局將全面取消所有住宅物業交易延遲繳交從價印花稅的安排,包括建議中的「額外印花稅」。
物業按揭推新指引
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宣布,所有價值1,200萬元或以上的住宅物業按揭,貸款最高成數由6成下調至5成;所有價值1,200萬元以下至800萬元之間的住宅按揭貸款,由最高的7成降至6成,但貸款額不可多於600萬元;800萬元或以下住宅維持最高7成按揭,貸款額不可多於480萬元。
所有非自住的住宅物業、以公司名義持有的物業及所有工商物業的按揭,不論物業的價值,貸款最高成數一律下調至5成。
金管局已向銀行發出指引,有關規定即時生效,但在今天或之前已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借款申請不受影響。
按證調整保險計劃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同時宣布,按揭保險計劃下的所有產品,只接受680萬元或以下住宅物業的申請。
故此,7成按揭以上的貸款部分,獲得按揭保險計劃保障的貸款,最高貸款額上限由720萬元調低至612萬元,而6成按揭以上的貸款部分獲得按揭保險計劃保障的貸款,則維持在600萬元的最高貸款額上限。
有關修訂適用於今天或以後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按揭保險計劃申請。今天或之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的買家,如欲按現時的合資格準則申請按揭保險計劃,仍可向參與按揭保險計劃的銀行申請。
受到外圍環境刺激,本港資產價格上升,今年首9個月,樓價累計升了15%,與2008年低位比較,升幅達47%。
今年首10個月的成交量也按年升了17%,而在二手市場中小型單位成交的增幅更甚於豪宅。市民的置業負擔,亦已由2008年第4季的32%,飈升至今年第3季的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