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型大小
預設字體大小 較大的字體 最大的字體 訂閱RSS 進階搜尋 網頁指南 流動/無障礙瀏覽 English 繁體 简体
Facebook Myspace Twitter Xanga
協助市民

協助市民: 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公民事務)馮雅慧(左)說,當局將推出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的兩年期試驗計劃。

試驗計劃助無律師代表訴訟人

2013年03月11日
   民政事務局公布,將於3月18日推出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的兩年期試驗計劃,以先到先得形式運作,為市民就不同階段的民事程序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民政事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公民事務)馮雅慧今天(3月11日)表示,2011年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分別有約36%和51%的民事案件的訴訟人沒有律師代表,因此推出有關計劃,協助未能負擔私人法律服務及不認識本身權利和責任的無律師代表訴訟人。   


   她說,申請人須是已在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上訴法庭、或終審法院提出訴訟或是訴訟一方;未有獲得法律援助;和收入不超過每月50,000元或每年60萬元。有關入息資格限額將可涵蓋逾八成的本地家庭住戶。
 
   試驗計劃的常駐律師或社區律師,會於諮詢會面時就民事程序事宜提供免費法律意見。計劃的辦事處中心主任譚劉美賜說,如訴訟人已將所有文件交到法庭,但對方沒有反應,或是想和解但不知道該怎樣做,又或是已嬴了官司但不知道如何可拿到錢,都可根據計劃得到法律意見。
 
   計劃涵蓋範圍包括解釋實務指示等的法院規則及程序;解釋法庭文件、法庭頒發的命令,和可能由或針對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出的各項非正審申請;就擬備狀書、文件清單、非宗教式誓章及證人陳述書等法庭文件,提供協助和指引等。
 
   但涉及外國法律的案件;因涉及複雜法律問題而須仔細研究及閱覽文件的有關事宜,和申請遺產管理書及遺產承辦書等情況則不屬計劃涵蓋範圍。
 
   就簡單個案而言,計劃會為申請人提供每節不超過15分鐘的簡短諮詢會面。至於較複雜而需要較多時間向訴訟人提供意見的個案,該計劃則會為申請人安排每節不超過45分鐘的預約諮詢會面。
 
   截至3月11日,已有約40名大律師和律師登記成為社區律師。視乎常駐律師及社區律師的調派及實際運作情況,試驗計劃每天最多可提供96節簡短會面。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最多可就同一宗個案每三個月獲安排五次會面。


2013-14 年度財政預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