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今天(5月16日)邀請合資格人士報讀為社福界而編訂、為期兩年的全日制登記護士(普通科)/登記護士(精神科)訓練課程。課程提供兩班合共220個訓練名額,開課日期分別為今年10月10日和2012年2月6日。
為紓緩社福界護士人手短缺問題,並提升照顧服務質素,社署委託醫院管理局提供為社福界而編訂的登記護士訓練課程。社署自2006年起,已舉辦8期有關的訓練課程,由於申請踴躍及社福界仍有需要增添受訓的護士人手,社署現再開辦新班。
課程旨在透過加強為社福界受助人提供護理照顧的理論教授和實習,裝備學員成為稱職和關懷受助人的專業護士。
課程涵蓋範圍相當廣泛,包括個人及社會健康、心理學、急救學、食物和營養學、內科及外科疾病及有關護理、藥物學、老人護理、精神疾病及有關護理。訓練課程將在醫管局的護士學校舉行,並在醫管局的醫院和福利機構進行臨床實習。
申請人必須在訓練課程展開時年滿18歲,並且在香港修畢中五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現時在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青年服務或感化服務的全職僱員,將獲優先考慮;其他人士即使並非任職社福界,如有志在社福界任職登記護士,亦會獲當局考慮。
社署將全數資助學員的全期學費。每名獲取錄的學員必須簽署承諾書,表示願意在受訓完畢後,於提供安老服務、康復服務、家庭及兒童服務或感化服務的社福界非政府機構或私營機構任職登記護士(普通科)或登記護士(精神科),為期不少於連續兩年。學員如違反以上承諾,必須向社署退還全部或部分學費。
申請人可到社署總部或各區福利辦事處索取申請須知及申請表,亦可於社署
網頁內下載申請表。遞交表格的截止日期為今年5月30日。如有查詢,請致電課程熱線2110 1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