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表示,今年下半年展開私營骨灰龕發牌制度的第2次公眾諮詢,諮詢範圍包括如何界定私營骨灰龕和可獲豁免領牌的私營骨灰龕。
周一嶽今天(4月12日)在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去年完成的公眾諮詢收到豁免受發牌制度規管的意見,認為設有少於指定數目龕位或存在已久的私營骨灰龕可獲豁免。
當局需詳細研究這些建議在政策和法律方面的影響和可行性,並凝聚社會主流民意。不過,即使有私營骨灰龕可獲豁免,它們仍須遵從若干規定,例如減輕火警風險和盡量減少掃墓季節的燒香活動和人流對附近環境的影響等。
第2次公眾諮詢將建議界定「私營骨灰龕」為任何設施作臨時或永久存放人類骨灰之用、而並非由政府興建、營運或經辦的處所。這些私營骨灰龕包括在新法例生效日期前已存在的私營骨灰龕、由慈善團體營運的骨灰龕,並由殯儀館、殮葬商及存放人類骨灰的宗教團體,如廟宇和寺院。
周一嶽說,去年的公眾諮詢顯示社會有廣泛共識,認同公眾骨灰龕是社區的必要設施,並支持地區為本的骨灰龕發展計劃的概念。當局已在12區共物色17幅用地,並繼續在餘下的6區尋找合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