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說,政府本月向立法會提交落實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網捕魚計劃的相關法例,並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約10億元的撥款,預期最快2012年年底落實禁止拖網捕魚的措施。
他說,當局已諮詢多個漁業諮詢機構和各漁民團體,大部分意見支持禁止拖網捕魚和推行其他漁業管理措施。
周一嶽今天(3月8日)出席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時說,計劃在3月15日的特別會議中,聽取漁民團體及其他持份者的意見後,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附屬法例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並在2010 - 11年度立法會會期完結前,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推行有關計劃。
他指出,在立法會通過立法及撥款建議後,將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並在本年底開始接受有關特惠津貼、漁船回購計劃及補助金的申請。預期跨部門工作小組明年年底前完成處理相關申請。
為了協助本地捕魚業邁向可持續發展,政府建議立法設立本地漁船登記制度、限制新漁船加入,以及設立漁業保護區,以保護重要的魚類產卵和育苗場。政府計劃今年第2季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
他說,漁護署過去曾諮詢多個漁業諮詢機構和各漁民團體,大部分意見支持禁止拖網捕魚和推行其他漁業管理措施。部分漁民對計劃的實施細節表示關注,尤其對生計的影響;環保團體和學者均促請政府盡快落實各項漁業管理措施。
政府將協助3類受影響的漁民,包括向受影響的拖網漁船船東,發放一筆過的特惠津貼;向自願交出拖網漁船的船東回購船隻;並向自願交出其拖網漁船的船東所僱用的本地漁工,發放一筆過的補助金。
漁護署亦會推出特別培訓計劃,協助受影響漁民轉至其他可持續發展的漁業,包括養殖業及休閒漁業。有需要的漁民可向漁業發展貸款基金申請低息貸款,以取得額外資金,轉至其他可持續發展的漁業或與漁業相關的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