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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獲批儲值支付工具牌照

2016年08月25日

金融管理局宣布,金融管理專員根據《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批出儲值支付工具(SVF)牌照予Alipay Financial Services (HK) Ltd、HKT Payment Ltd、財富數據有限公司、TNG (Asia) Ltd和八達通卡有限公司。

 

金管局總裁陳德霖表示,批出首批SVF牌照,標誌着香港零售支付發展進入新階段。實施發牌制度有利推出和採用新的零售支付工具,也能保障使用者利益,加強公眾使用有關產品與服務的信心,有助推動零售支付業務發展和創新。

 

金管局高級助理總裁李達志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現時受《銀行業條例》監管,屬於接受存款的公司,其八達通卡也是在《銀行業條例》下發出,因此其牌照會在《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過渡期完畢,即11月13日才正式生效。其餘四間機構的牌照即日生效。

 

李達志說,以往營運商不受法例監管,實施發牌制度後,營運商可按劃一標準妥善處理市民存入的款項。

 

《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去年11月13日生效,金管局獲授權實施發牌制度、監管和執法。

 

條例生效後的一年過渡期內,現有SVF發行人或新的市場營運者可向金管局申領SVF牌照。過渡期屆滿後,除非獲豁免,否則未持有牌照而發行或營運SVF,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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