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香港金融管理局今天(3月27日)表示,歡迎雷曼兄弟迷你債券16家分銷銀行和迷你債券抵押品接管人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公布有關取回迷你債券系列10至12、15至23及25至36的抵押品淨資產價值的安排和分發的建議。
政府亦歡迎分銷銀行為大部分迷你債券持有人提出的最終處理方案,以及銀行提供給客戶的特惠補助金,並對迷你債券抵押品將收回相當好的價值表示高興。
若分發建議獲通過,持有相關系列迷你債券的所有客戶,包括之前不符合資格收到分銷銀行按2009年7月22日與證監會和金管局達成和解協議提出的回購建議的客戶,將可取回可觀的款項。
取回抵押品價值的安排,是證監會及金管局與分銷銀行於2009年7月22日達成迷你債券協議的成果。根據協議,分銷銀行必須採取合理措施加快取回抵押品,包括以銷售迷你債券的佣金收入成立基金。
為遵從這項規定,分銷銀行撥出合共2.91億元成立基金,使迷你債券受託人美國匯豐銀行委聘的接管人羅兵咸永道,得以採取一切必要行動,以取回相關的迷你債券抵押品。
16家分銷銀行亦同意向迷你債券協議所指的合資格客戶,支付額外特惠款項,並會繼續支持受託人採取所需行動。額外特惠款項將令合資格客戶可取回的款項,增加至相當於其最初投資額的85%至96.5%。
金管局副總裁阮國恒表示,這項重要安排令投資者可無須在法律上存在不明朗因素的情況下,耗用可能甚為龐大的成本來進行冗長的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