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設立保單持有人保障基金,並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眾諮詢,目標是在今年內訂定最終建議方案,2013 - 14年度落實擬議的保障基金。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天(3月25日)說,有關建議可在現時保險業監督對保險公司的審慎規管之上,給予保單持有人額外保障;並相信擬議的保障基金能更有效保障保單持有人的利益,在保險公司無力償債時仍維持保險市場穩定。
諮詢文件涵蓋多項建議,包括保障範圍、賠償水平、徵費機制,以及管治安排。所有獲授權直接經營人壽及非人壽業務的保險公司均須參與保障基金。
保障基金包括兩個獨立計劃,即人壽計劃及非人壽計劃;涵蓋所有直接承保的人壽和非人壽保單,但不包括已受其他現有計劃保障的僱員補償保險及汽車第三者保險申索。
據精算顧問研究的結果,人壽計劃的初期預定基金金額計為12億元,非人壽計劃則應為7,500萬元,預期透過徵費在15年內可達到預定基金金額的水平,而兩項計劃的初期徵費率均建議訂為適用保費的0.07%。
成立保障基金的諮詢文件已上載這裡,公眾可於2011年6月24日或之前,把意見電郵、傳真(2527 0292),或郵寄至香港夏慤道18號海富中心第1座18樓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財經事務科特別職務組。